臺灣當局領導人賴清德辦公室日前公布的新任司法機構正副負責人以及“大法官”提名人選,在島內(nèi)引發(fā)強烈批評,因為這些人選政治立場鮮明,清一色“綠友友”和“賴友友”,完全違背了島內(nèi)司法中立的重要原則。有臺媒一針見血地指出“賴清德要的不是‘大法官’,而是司法打手”。
臺灣地區(qū)司法系統(tǒng)共有15位“大法官”,由臺當局領導人提名,根據(jù)立法機構同意后任命。“大法官”主要職責包括解釋法律和命令權、組成“憲法法庭”審理臺當局領導人和副領導人的彈劾及政黨“違憲”的解散事項,可見掌握了司法解釋的話語權。由此不難明白為何民進黨當局要提名自己人來當大法官了?,F(xiàn)任15位“大法官”皆是民進黨蔡英文任內(nèi)提名和任命的,清一色是親綠、“反中”人士,有人曾參加反對兩岸實施服貿(mào)協(xié)議的“太陽花運動”,有人曾赴蔡英文官邸向蔡英文“報告事情”,據(jù)說還有人曾經(jīng)教唆證人做偽證。但這些人仍能當上“大法官”,當然是因為他們對民進黨唯命是從了。
今年5月臺灣立法機構通過了由國民黨和民眾黨“立委”聯(lián)手提出的“議事改革法案”,目的是要加強對民進黨當局監(jiān)督。民進黨“立委”為了給當政的自家人“護航”,企圖阻撓改革法案通過,但由于人數(shù)不敵在野黨,相關法案最終闖關成功。但民進黨方面隨后掀起“司法戰(zhàn)”,以改革法案“違憲”為由申請“釋憲”。由于現(xiàn)任所有“大法官”政治立場偏綠,所以“釋憲”結果一如外界所料,裁定在野黨提出的改革法案“違憲”無效。這意味著民進黨當局得以逃避在野黨的嚴格監(jiān)督。
在這個月底,15位大法官中有7人任期屆滿,所以賴當局近日提出7位“大法官”人選,但被臺灣輿論批評是“史上最爛大法官提名名單”。其中“民進黨聲請議事改革法案所指定之鑒定人”張文貞被提名為大法官及司法部門負責人,“賴清德大選時之競總主任委員”姚立明被提名為“大法官”及司法部門副負責人,酬庸意味濃厚。此外,被提名為“大法官”的廖福特據(jù)說是“關閉”與民進黨政治立場不同的中天新聞臺的主導者之一,另一名被提名人何賴杰當年力挺“反中”的“太陽花運動”。
“大法官”人選須獲立法機構同意后才能獲得任命,但賴清德當局提名的7位“大法官”人選全是親綠人士,國民黨“立委”和民眾黨“立委”怎么可能會認同這樣一份“又綠又獨”的名單?賴清德對此心知肚明,卻仍一意孤行,一方面固然是其強勢作風使然,另一方面是企圖把控臺灣的司法系統(tǒng),使之成為民進黨當局的“政治打手”。因為民進黨已經(jīng)失去立法機構第一大黨的位置,如果連司法解釋權也旁落,則可能變成“弱勢政府”。所以,賴當局勢必會與在野黨對抗到底。
看來,接下來立法機構審議“大法官”提名名單期間少不了又要爆發(fā)藍綠惡戰(zhàn)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