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仁健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唐仁健利用擔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黨委常委、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甘肅省委副書記、省長,農業(yè)農村部黨組書記、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